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福理工综〔2018〕17号)
各院、处(室)、馆、所、中心: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函 [2018] 2号)的精神,为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茆政吉
副组长:陈新、蔡声镇、辛林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朱发财、朱巧莲、吴市、陈晶、陈幼敏、陈懋、林洪、郑浩、金喆、曾坚毅、蒋雯、蔡亚池
(二)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招生就业中心,由招生就业中心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行政处、教务处、财务处、实训中心、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共同负责具体开展赛事相关工作。
(三)专家组
成立专家组,由校内相关学院和部门、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等专家组成,指导我校学生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二、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三、大赛时间
2018年3月—6月
四、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校赛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3月31日):校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通过主题展板、校园广播、微信、微博、历届获奖作品经验介绍、召开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营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氛围。
2.项目团队参赛报名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学院要通过SIYB培训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毕业5年之内的学生创业等渠道,积极发动,挖掘优秀创新创业点子和项目,重点组队报名参赛。
期间各学院需集中组织参赛项目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校赛及集中培训阶段(5月1日-5月25日):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往届省赛获奖项目团队负责人、省赛评委专家组成员来校开展专题培训。
4.参赛项目数:全校2018年计划遴选1000个项目参赛。(原则上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都不得少于300项)
校赛名额:全校择优遴选20个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5.参赛材料
(1)项目计划书,由申报人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2)《报名信息汇总表》由各学院汇总后提供电子版,按本学院初赛排名顺序填写汇总表。
(3)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全部支撑材料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中,命名为“学院名称”-“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支撑材料
6.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4份);《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参赛作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路演PPT等)
7.比赛方式
参照全国决赛相关规则,我校校赛进行两轮(校赛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和其他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入选项目。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入选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10分钟)参赛项目需准备PPT进行答辩,并回答评委提问。
8.奖项设置
校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保障措施
1.学院初赛支持经费:以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成功报名参赛数为统计依据,项目数在300项以内(含300项),给予学院30元/项启动经费支持;项目数超过300项,超出项目给予50元/项启动经费支持,每个学院项目支持经费上限500项,为争取省赛名额,鼓励各学院充分发动学生多报项目,项目总经费开支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2.校级决赛奖励: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奖励,奖励项目团队和项目指导老师各50%。
3.优秀项目挖掘奖:积极发动毕业班辅导员、历届校友、课任老师、校企合作项目组等各方资源,积极推荐挖掘优秀参赛项目,推荐对接的项目如获省级铜奖以上成绩,将给予2000-5000元优秀项目挖掘奖(福建省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2000元)。
4.省级、国家级获奖师生奖励标准按学校规定的学科竞赛相应类别计算。获奖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相应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具体按照《福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5.校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学校将进行大力扶持,推荐参加省赛、国赛,参评校内外各项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提供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园、落地孵化等服务。
九、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相应“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明确责任,同时要组织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团队进行精心指导,全方位提供资金、物质、技术和场地支持,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要注重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团队参赛。依托省内外其他知名赛事的获奖项目、SIYB培训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毕业5年之内的学生创业等渠道,积极发动,挖掘优秀创新创业点子和项目,重点组队。同时要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请相关人员加入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咨询qq群:106660866。
4.获取更多咨询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
5.校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宁、夏副顺、林洪
联系电话:(0591)62990020
办公地点:校图书馆五楼招生就业中心
附件: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福州理工学院
2018年3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工学院下设办公室的通知(福理工综〔2017〕15号) 2019/3/10
- 下一篇: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的补充规定(福理工人〔2018〕5号) 2018/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