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学院下设办公室的通知(福理工综〔2017〕15号)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二级学院设置的通知》(福理工综〔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工学院下设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和研究发展办公室等4个办公室。
特此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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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二级学院设置的通知》(福理工综〔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工学院下设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室和研究发展办公室等4个办公室。
特此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
2017年3月10日